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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顶楼露台如何确定归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住宅小区的楼顶是属于公共面积,由该栋建筑的所有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侵占顶楼的露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房屋所有权的特点
1、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
2、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
3、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
4、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由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因而,凡不可转让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权不能转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会导致土地上房屋的转让的无效。
5、房屋所有权的设立与移转,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不发生确定房屋所有权或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效力。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住宅小区的楼顶是属于公共面积,由该栋建筑的所有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侵占顶楼的露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通常而言,这个问题在现房销售中比较少涉及,而且即使出现,误差的范围也较小,比较容易解决。
问题较多的是期房预售,因为在期房预售合同签署时,房屋还处于未成型状态,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暂测面积有误差属于常见情况。
但是如果误差较大,将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很可能面积超出了购房人预先设定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或者大大低于购房人所需要的面积大小。
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解决这个问题的较好办法就是依靠合同条款,通过双方平等的协商加以约定。通常,购房人可以要求在合同条款中做如下规定:
确定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的误差忽略不计,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协商确定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误差部分进行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那么业主是有权退房的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如果实际面积的误差超过正负3%以上。如果业主不要求退房的话,面积多了3%以上的话,3%以内的部分业主应按照原价缴纳,而超过3%的部分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如果面积少了3%以上,3%以内的部分按原价退还,3%以上的部分则应双倍退还给业主。
来源: 邳州律师 Tags: 小区顶楼露台如何确定归属,销售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的维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