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杰律师,邳州律师,现执业于江苏魏东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二、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限额部分的赔偿。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
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残的,显然是需要根据实际的伤残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的,相关情况应当由伤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举证,并由司法鉴定部门来进行合法的鉴定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收入情况来进行认定。
一、对交通事故的认定不服怎么办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二、交通事故认定的依据和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认定交通事故,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或者意外原因;
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其实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中也标得很清楚,车祸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总之,在车祸中,从来就不是大车和小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是大车承担全部,更不存在着谁受伤重谁就是无辜的。
来源: 邳州律师 Tags: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金是多少,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