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杰律师,邳州律师,现执业于江苏魏东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高速轿车掉头引发车祸怎么判罚
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构成犯罪的,如果涉嫌交通肇事罪是需要承担刑事的。交通肇事罪,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的认定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 、 《内河避碰规则》 、《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 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
对于驾驶人员在高速公路上存在掉头的行为,显然是构成了严重的违法情况,是需要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车祸发生情况来判罚。
一、不列入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有哪些
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的道路上发生的。
在道路上举行军事演习、体育竞赛、施工作业路段中发生事故。
军车、武装警察发生未涉及地方车辆或人员的。
在铁道口与火车相撞和道路度口哪生的事故。
蓄意驾车行凶杀人的案件和自杀案件,精神病患者自已碰撞车辆发生的事故。
车辆尚未开动发生的人员挤、摔伤亡事故。
因地震、台风、山洪、雷击造成的事故等。
二、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
按分
1、机动车事故
机动车事故是指事故当事方中,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机动车负主要以上的事故。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机动车负同等,由于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2、非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是指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和畜力车等按非机动车管理的车辆负主要以上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非机动车一方负同等,由于非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
3、行人事故
行人事故是指在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的事故。
按后果分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按原因分
1、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主观原因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因素,主要表现为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分别对应思想方面的原因、心里或生理方面的原因以及技术生疏、经验不足的原因。
2、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客观原因是指引发交通事故的车辆、环境和道路方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对于客观原因还没有很好的调查和测试手段,因此在事故分析中往往忽视。这一点需要引起重视。
按对象分
1、车辆间的交通事故
指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碰撞等而引起的事故。碰撞可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和转弯碰撞等;刮擦可分为超车刮擦、会车刮擦等。
2、车辆与行人的交通事故 指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事故,包括机动车闯入人行道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中,碰撞和碾压常导致行人重伤、致残或死亡;刮擦相对前两者后果一般比较轻,但有时也会造成严重后果。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自行车人的事故。
4、车辆自身事故
指机动车没有发生碰撞、刮擦情况下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
5、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
指机动车与道路两侧的固定物相撞的事故。其中固定物包括道路上的工程结构物、护栏、路肩上的灯杆、交通标志等。
按地点分
交通事故发生地点一般是指哪一级道路。在我国,公路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共五个等级;城市道路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另外,还可按在道路交叉口和路段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来分类。
构成交通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另外,也要求事故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来源: 邳州律师 Tags: 高速轿车掉头引发车祸怎么判罚,不列入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