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侮辱诽谤犯罪立案标准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2023年1月5日  邳州律师
  侮辱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是指应当存在侮辱诽谤他人的客观行为,情节严重。侮辱罪和诽谤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权,两者都属于刑事自诉案件,除非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接下来邳州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侮辱诽谤犯罪立案标准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侮辱诽谤犯罪立案标准司法解释有以下内容:
  1.侮辱罪的立案标准是: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2.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
  (1)存在捏造某一事实的行为。
  (2)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必须针对特定的人。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必须情节严重。

侮辱诽谤犯罪立案标准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诽谤和侮辱的相似之处

  诽谤罪与侮辱罪的相似之处在于侵犯的客体相同,即都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和名誉权,都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邳州律师提醒,两者主要有两个区别:
  1.诽谤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书面的,不能是暴力的;侮辱犯罪的方法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或暴力的。
  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散布有损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侮辱罪的手段有哪些?

  侮辱罪是指以下犯罪行为:
  1.暴力侮辱人。这里的暴力仅指侮辱的手段。比如向人泼粪,给人抹墨水,强行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但不是殴打和伤害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应以伤害罪论处。
  2.使用言语侮辱,即以恶毒、刻薄的语言嘲讽、辱骂被害人,使其不堪忍受当众出丑,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片、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为手段,泄露他人隐私,诽谤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


来源: 邳州律师  Tags: 邳州律师


宋杰——邳州律师

1516202762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长沙保险赔偿律师  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长沙劳动工伤律师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常德离婚律师  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广州国际贸易律师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广州资深刑事大律师  广州走私犯罪辩护律师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昆明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内蒙古通辽大律师  南部县离婚律师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平邑县律师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饶平律师  山东济南商业秘密律师  山东济南知识产权律师  山东专利律师  上海辩护律师  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温州电信诈骗辩护律师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温州资深刑事律师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西安刑辩律师  萧山赌博犯罪律师  萧山经济犯罪律师  萧山刑事律师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珠海公司股权纠纷高级律师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珠海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法律案件的高级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律师所 邳州律师 邳州律师所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邳州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16202762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