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面通知之日起,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已经支付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偿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邳州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保险的索赔限额是哪些?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邳州律师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邳州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保险的索赔限额是哪些?
有限制。被保险人应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的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认定的各种必要文件。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自书面通知之日起拒绝赔偿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已经支付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偿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为医疗费1万元,财产人员伤亡12万。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索赔流程
脱离危险-报告-调查-损害评估-核价-核损-核赔-赔付1.事故:发生了一起事故。交警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情况和相关检验鉴定结论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送达双方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当事人的基本事实、原因和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损失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召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损害调解,并对调解期限、协议履行等作出相应规定。
2.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48小时内报案。
(1)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报案;(2)后台接到报案后,要求客户立即填写业务事故登记表(电话、传真报案由后台填写);(3)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单号,内勤立即查阅保单复印件并复印,复印保单、保单复印件及附表。检查保费收费情况,财务人员应在保费收据复印件(业务和统计)上签字确认(专用缴款书应附协议或约定);(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内或事故发生前将进行专项赔付,并要求客户填写《事故立案查询表》,进行立案(如查勘员负责电话或传真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书写立案号;(5)签发索赔文件。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出具相关理赔文书,告知理赔程序和方式(电话、传真等。都是检查人员举报的);(6)通知检查人员,报告损失和事故发生的地点。上述工作将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3、调查损害:
(1)检验人员应在接到保险公司后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异地受损标的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2)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文件;(3)指导客户填写相关索赔文件。
4.签收并审查索赔文件:
(1)业务部门和各保险支公司后台人员对客户提交的理赔文件进行审核,对手续不全需要退还客户的文件进行说明,在《事故报案(理赔)书》(一式两份)上签署文件齐全的理赔申请后,将黄色复印件退还给被保险人;(2)整理随附文件和资料后,提交至产险部理赔科。
5.调整审查:
(1)核赔部经理收到后台提交的资料后进行审核,手续齐全的文件在交接本上签字;(2)所有理赔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调整完毕,并提交核赔部负责人审核。
6.批准:
(1)财险部权限内的理赔需提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2)逐级上报财险部权限。
7.付款已结束:
(1)核赔科负责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偿案号、付款收据、计算书交财务部门进行传递;(2)财务部门确认付款后,除红色的付款收据复印件和计算书外,其余的将被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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