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面调岗降薪合理吗?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这意味着任何一方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调动及薪资调整),原则上都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如果企业未获得员工的同意即实施了单方面的调岗降薪行为,则构成违约,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允许企业对员工的工作岗位作出适当调整的情形,比如当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其现有职务时,或者由于客观经济原因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工作地点变动员工不同意咋办?
当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而员工不同意时,应当首先考虑是否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企业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的行为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应当合理、必要,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事项。若需变更这些约定内容,则原则上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对于未经协商一致即擅自变更工作地点的情形,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除非存在法定特殊情形且遵循了相应程序,否则企业单方面调岗降薪通常是不合理的,并可能触犯相关法律规定。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分歧,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