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法规
文章列表
合同法第七十条释义
2015年5月7日  邳州律师
 
  第七十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解释】本条规定了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债务履行困难时的中止履行。
  法人分立包括法人分立和分解。法人分立指法人分出一部分财产设立新法人,原法人不因分出财产而终止。法人分解是一个法人分成几个法人,原法人解体。法人合并包括法人合并和归并,法人合并是指几个法人合为一个法人,原法人均不存在。法人归并是指一个法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另一个法人,被并入的法人终止。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以致债务人履行债务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债务履行是给付有体物的,债务人也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来源: 邳州律师  


宋杰——邳州律师

1516202762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常德离婚律师  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广州国际贸易律师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广州资深刑事大律师  广州走私犯罪辩护律师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黄岛区刑事律师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昆明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昆明刑案律师  内蒙古通辽大律师  南部县离婚律师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平邑县律师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饶平律师  山东济南商业秘密律师  山东济南知识产权律师  山东专利律师  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绍兴案件律师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温州电信诈骗辩护律师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温州资深刑事律师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西安刑辩律师  萧山赌博犯罪律师  萧山经济犯罪律师  萧山刑事律师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珠海公司股权纠纷高级律师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珠海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法律案件的高级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律师所 邳州律师 邳州律师所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邳州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16202762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