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糖衣炮弹”的轰炸下,身为鲤城区担负“拆违”之责的部门一把手,反成违章建筑的“保护伞”,放任一栋栋违章建筑拔地而起。原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家勇,昨日因被检方指控受贿46.8万元,被押上鲤城区法院的被告席受审。
被控受贿46.8万
鲤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表明,53岁的王家勇是南安人,上个世纪70年代应征入伍,之后在福建、江西等部队服役。1985年,王家勇从江西某警备区的一名军事参谋,调到鲤城人民武装部任参谋。5年后,升任该区临江街道任人武部长;1997年调任该区卫生局主任科员、创卫办常务副主任;2006年,王家勇坐上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头把交椅”。
但从2006年起,王家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12次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牟取非法利益。去年5月,王家勇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同年6月被执行逮捕。去年12月底,鲤城检方以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方审理查明:2006年9月至2008年3月,王家勇在担任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期间,利用查处鲤城辖区内违章建筑的职务之便,收受违章建筑户吴再某(另案)贿送的11.8万元,通过江德某(另案)收受违章建筑户魏某、吴庆某(均另案)、江金某、蔡永某等人贿送的35万元,共计46.8万元,并放任上述人员的违章建筑顺利建成。
局长好友当中间人
庭审时,记者了解到,检方查明的6起犯罪事实中,只有一起是行贿方自己找到王家勇说情,其余的5起,均是通过一名叫江德某的男子。据了解,此人是鲤城区人,是王家勇的好友,从2007年3月起,江德某便开始帮人牵线搭桥,为别人向王家勇行贿充当“中间人”角色。目前,江德某也因涉嫌介绍贿赂被另案处理。
检方指控,2007年3月,魏某在江南高新园区7号路违章建厂房。两个月后,鲤城行政执法局发现该违章行为,多次组织人员前往制止。后魏某通过江德某,多次找到王家勇说情。去年春节后的一天,魏某通过江德某贿送给王家勇20万,后王家勇放任魏某的厂房顺利建成;同年4月至6月间,吴庆某在鲤城区金龙街道曾林社区泉三高速路下违章建厂房,被鲤城区行政执法局发现并多次制止,吴庆某随即通过江德某向王家勇说情,并于2007年9月左右,通过江德某贿送10万元给王家勇,该违章厂房顺利建成。
同年下半年,鲤城区金龙街道金柄社区蔡某旧房翻新,但手续不完整,翻建时被鲤城行政执法局发现并制止。蔡永某通过江德某说情,并托江德某代他贿送王家勇1万元,王家勇之后放任蔡永某的楼房顺利建成;同年7月,江金某在鲤城区金龙街道金柄社区违章建房,建房时,鲤城区行政执法局组织到该社区查拆违章建筑,要求拆除江金某的违章建筑,江金某即通过江德某向王家勇求情。当晚7点多,江德某将江金某贿送的2万元交给王家勇,后王未再组织人员拆除该违章建房……
下马曝出其他贿案
“我对罪名没有意见,但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认定的数额有意见。其中,有30万我从没见钱,也没拿到钱。”庭审上,王家勇对检察官的指控做出辩解,并只承认了不到8万元的指控。庭上,王家勇的辩护律师,也以王家勇没有主动索贿以及立功等情节,提出予以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据了解,王家勇归案后,于去年两次退出赃款共计6万元,并在羁押期间,向泉州市检察院检举揭发数起他人涉嫌受贿犯罪。现有两起经查证属实,并导致鲤城区个别官员落马。庭审上,检方认为,王家勇有立功情节,建议法院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