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让亲生儿女假结婚 骗贷20万潜逃
为了骗取贷款,单县一村民竟然让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办理假结婚做担保,骗到20万元后举家潜逃。近日,单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赶赴新疆乌鲁木齐库尔勒,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涉嫌骗取贷款的网上逃犯魏某抓获。
2012年10月,单县某金融机构工作职员在做贷后检查时,发现借款人魏某全家不见踪影,并且已经数月联系不上魏某本人。怀疑魏某骗取贷款后逃跑,该该金融机构及时向单县公安局报案。
单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刻开展调查,发现魏某当时一直在鱼台县做新农村建设工程,因为效益不好不断亏损,便将工程便宜出售后消失了。而向单县某金融机构骗取的20万元贷款应该是被魏某填补了工程款漏洞。而在进一步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了更为荒诞乖张之事。
原来,当时魏某为了骗取贷款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他竟然让自己的儿子和女儿(随母亲姓李)办理假结婚证作为担保凭证,又在村里门面上挂了一面假超市门头,以开超市的名义骗取了该金融机构20万元贷款。成功骗到贷款后,魏某一家举家潜逃。
因为发现较晚,无法确定魏某及其全家的出逃时间,这给办案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身在何处带来巨大难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单县警方再次获取了魏某的动静,2016年10月30日,单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新疆乌鲁木齐库尔勒警方的协助下,将魏某抓获。(转自腾讯网)
律师说法: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携带贷款逃跑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条执行,即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邳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