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上班6小时惹众议
公务员上班6小时的规定一出台,引起群情激愤。小编认为,该单位领导体恤下属的良苦用心值得所有国家机关和各类企业的领导们学习,但这种措施于法无据,且破坏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对做好工作而言意义不大。
近来,由于连日高温,武汉江岸区政府机关下午工作时间由14:30—17:30调至15:00—17:30,一天只上6小时,而同一栋机关办公楼内,保洁工作人员仍为每天8小时。公务员称,中午热办事人少,且6点下班会加剧交通拥堵。
劳动法管官老爷吗
这个规定被批评是可以预见的。小编在浏览新闻与评论时发现,许多网友说法律规定劳动者每天上班8个小时,作为公务员凭什么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在这里,小编想对有关概念进行厘清——《劳动法》对于官老爷们,有无约束力
先来看看有关法律条文。《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工作人员。《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依照本法执行。
可见,在机关里供职办事的工作人员,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编制的,也就是公务员,由《公务员法》来管;一类是无编制的合同工,这些人就不是公务员,不能按照《公务员法》来管。换句话说,以《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指责这个机关的6小时工作制,是不合当下法律体系逻辑的。不过这不意味着,这个6小时工作制,应该得到认可。
来源: 邳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