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锤杀结婚60年的老伴
家住沈阳市的孙大爷已经80岁了,用孙大爷自己的话说,别看和老伴过了快60年,但是关系却一直不咋好,从年轻时开始就不好,这么多年总是打架。简直是活到老打到老。
老人的两个孩子也说,父母平时确实吵架,而且妈还有精神疾病。即使这样吵吵闹闹,两个人也没有离婚。而如今老了,悲剧却发生了!2016年6月份开始,孙大爷发现老伴儿总是把他一个人关在家里,“我要出门溜达她也不让,她自己出门把我一个人反锁在家,我心里很难受,我对她产生恨意。大概从一个月前开始,我就想把她打死算了。”
2016年8月15日晚上,“我儿子到家中,劝他妈让我出门锻炼锻炼,等我儿子走以后,老伴儿就给我脸子看,我没有吱声,我难受,因为之前就有了把她打死的念头,所以我就决定今天把她打死。”孙大爷说。
2016年8月15日23时左右,老伴儿躺在床上睡觉时,孙大爷用铁锤击打老伴儿的头部两下,老伴儿醒了之后把孙大爷右前臂咬伤,还把锤子抢过去,然后孙大爷又把锤子抢回来,继续打她,老伴儿开门往屋外跑。一直追打到二楼缓步台时,老伴儿倒地不动,孙大爷又打了她头部三四锤子。
打完了老伴,孙大爷也没跑。还自己打电话报警,说把人打死了,并把家里的地址告诉了警察。警察赶到后,将等在家里的孙大爷带到派出所调查。经鉴定被害人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导致脑机能障碍而死亡。孙大爷对公诉机关指控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亦无辩解。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大爷因家庭生活矛盾,持械多次击打被害人头部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来源: 邳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