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防止公务员涉足民间借贷案件发生,该县通过实施三项措施,有效维护了权力的公信力,维持了公平有序的经济社会秩序。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公务员诚实信用观念、投资风险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将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的相关规定在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并开办专门讲座,增强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加强监管力度,规范依法用权行为。设立监测和监管机构专门对从事民间借贷的公务员的监测和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的统计监测指标体制。同时,加强职能部门对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的监管和引导,对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则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强化惩处力度,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对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管理服务对象无偿、低息借款或高利出借资金给管理服务对象的或以投资或出借资金等形式获取高额收益或固定回报的;通过欺骗、弄虚作假等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或以民间借贷方式融资后高利出借资金的;组织、参与、保护、纵容非法集资、高利借贷活动等行为严肃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睢宁纪委 雪含)
来源: 邳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