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杰律师,邳州律师,现执业于江苏魏东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也有一些额外的钱财可以用来借款,但是生活中的借款的纠纷也愈加变多,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此类纠纷,借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口头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纠纷,除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外,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由贷款方所在地,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即给付金钱之债的履行地确定为债权人的住所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是一致的,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是,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诉讼时效是权利经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产生权利丧失的制度。《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有以下规定:
1、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知道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2、身体受到伤害、出售不合格产品未声明、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物品丢失或损害四种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
3、因主张权利、对方同意、提起诉讼三种行为引起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计算;
4、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应当高度重视。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借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相关知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借款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上诉: 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或者裁定, 当事人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 审理要求的叫上诉。 应注意的是: ①上诉要在收到裁判文书起的一定期限内提出。 ②上诉人需要预交上诉费。 ③上诉状和上诉费要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之后再由该 院转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者裁定, 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再审的要求。 注意: ①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才能提出申请再审。②提出再审 申请要写好再审申请书, 并附上有关法律文书副本,交有关人民法院。③要注意诉 讼时效,即应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两年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再审不影响原判的执行。